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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3.0Mt/a)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
日期:2025-11-26  

      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项目由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巴里坤矿区西北部,行政区划属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大红柳峡乡管辖。矿田探矿权面积15.02km2,主要煤层为B2煤层设置两个采区,首采区设在露天矿西南部,底部开采水平为1000m首采区以外的范围划分为二采区目前正在开采首采区。开采范围内地质资源储量为253.9Mt,露天采区设计可采储量为231.03Mt,设计年生产能力3.0Mt/a,设计服务年限为71.5a。

2014年2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关于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函〔2014〕139号)对项目进行批复,煤矿建设规模为3.0Mt/a。2017年8月9日国家发改委以文件《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新疆“十三五”煤炭规划建设生产有关工作方案的复函》(发改能源〔2017〕1484号)批复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0Mt/a,我矿于2017年12月23日取得“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煤矿建设规模为2.0Mt/a,地面生产系统、辅助生产设施、行政福利设施等地面设施均按照3.0Mt/a能力建设。2020年7月31日,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新疆哈密巴里坤矿区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调整建设规模(生产能力)的复函》(国能综函煤炭〔2020〕109号),同意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建设规模(生产能力)由2.0Mt/a调整为3.0Mt/a。2022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哈密巴里坤矿区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调整建设规模初步设计的批复》(新发改批复〔2022〕134号)对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建设规模为3.0Mt/a。

2017年11月22日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中指出“若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2025年我公司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3.0Mt/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公司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时间进行公示。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3.0Mt/a)项目环保工程已于2025年6月全部竣工,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调试。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6日